民办大学的单独招生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计划安排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其年度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好、管理严格、招生规范的独立学院应予以支持和鼓励,对办学条件较差、管理混乱、有违规招生行为的独立学院须削减其年度招生计划。
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专业调剂
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专业调剂。
招生宣传规范
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如实进行招生宣传,对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含糊其词、弄虚作假,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民办大学的招生过程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保障考生的权益。建议考生在报考民办大学时,仔细阅读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