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

安娜老师 · 2024-12-26 07:31:54

各学院根据以下通知进行工作:

《关于开展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组织对 2022 年立项的 75 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其中 26 项示范项目因建设进度申请“延期”。

各项 目负责人需继续完善提升成果质量,并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持续改进。

修订的各类成果需及时上传至学校课程思政资源建设与成果展示平台。

《关于 2023-2024-2 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个人培养计划修改与选课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19 日。

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并请导师审核。

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需打印修改后的计划交学院。

选课工作需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进行,手动选课课程需仔细查看和检查选课结果。

各学院需在 2024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修改的个人培养计划审核,并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院。

《关于校学术委员会换届事宜的通知》

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

推荐单位需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分配名额数,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选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各推荐单位需将拟推荐人信息表和汇总表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推荐要求符合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具体工作联系人信息需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关于 2024 年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需结合学校建设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目标要求,制定 2024 年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专业限定为 2023 年招生专业,数量参考 2023 年招生数量。

各学院可维持原计划数或降低,不能提高;崂山校区可维持不变;高密校区可小幅扩大招生数;尚未设置招生专业的人文社科类学院可考虑设置。

各学院需在学院专业范围内根据教学资源条件自主调配招生计划数。

《关于启动新增导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需在 2024 年 2 月 4 日前根据审定后的基本条件启动新增导师申报认定工作。

各学院需进行材料审核并推荐至学科专业委员会评定,经委员会评定名单后,汇总填报《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各学院需在 2024 年 12 月 22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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