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允许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转专业对象与范围
面向2023级本科生。
学生可以在学校当年所招的本科专业中互转,包括文科、理科、工科、师范和非师范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本类专业中转专业。
转专业条件
学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具备学校学籍。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不予办理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转专业申请时间与程序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须于第一学期末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提交并打印转专业申请表,经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于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上交所在学院。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仔细考虑,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谨慎选择转入专业。
转专业考核办法
具体的转专业容量、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优先转专业。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或专业(学科大类)排名前25%的可申请转入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学习,但其第二批录取批次性质不变。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第一学期末根据学校提供的转专业容量申请转专业,除学校另有特殊规定的外,不受理学生其它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转专业名单确定发文后,不得退转或更改。
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仔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充分了解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并与家长充分沟通,以确保选择到最适合自己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