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长的职务级别主要 根据学校的行政级别而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
副部级大学:
包括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等,这些学校的校长行政级别为副部级领导干部。
正厅级大学:
一般本科院校的校长属于正厅级领导干部。
副厅级大学:
大多数高职院校和专科院校的校长行政级别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正处级大学:
一些较小的地方大专院校校长可能属于正处级领导干部。
副局级大学:
高级别专科院校的校长可能属于副局级领导干部。
乡科级大学:
一般专科院校的校长可能属于乡科级领导干部。
此外,大学校长除了行政级别外,还承担以下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大学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组织推进教学科研工作。
组织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推荐副校长人选。
组织制定和执行年度预算。
抓好大学党建工作。
审议大学基本制度。
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
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综上所述,大学校长的职务级别主要根据学校的行政级别而定,不同的大学类型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同时,大学校长在管理学校时,拥有广泛的职责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