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常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总则
目的: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包括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责任主体:学校作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科研经费来源
纵向科研经费:来自政府部门或机构的科技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等。
横向科研经费:来自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合同项目经费等。
科研经费管理
统一管理:科研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使用原则: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审批流程:需经过科研处、主管校长审批后,项目负责人按财务制度报账。
经费使用
支出规定:按项目批复预算、合同要求或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承担直接责任。
外拨经费:需与相关科研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预算中单独列出。
管理费:按比例提取,纵向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横向项目通常按5%比例提取。
监督与审计
财务监督:财务处负责财务票据合规性审核。
半年通报:财务处每半年将项目经费管理表通报科研处。
年度决算:每年底提出本年度科研经费决算,报主管校长。
合同管理
禁止擅自签订合同:未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其他规定
科研经费包括政府购买的科技服务类、专题调研类项目,按横向项目管理。
科研经费的专项解读和修订由具体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确保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