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大学政策

麦子老师 · 2024-12-26 07:48:09

山东省针对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原则

基本公益属性:坚持非营利性办学的本质,确保教育公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合理成本补偿:综合考虑办学成本、教学质量、专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持续规范引导:通过价格牵引作用,将收费标准与学校建设投入、特色发展、规范办学挂钩,强化正向激励。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对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费和学生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设定最高限价,涉及25所民办高校。

市场调节价:对非营利性民办专科高校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学费、住宿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予学校更大的自主权。

收费项目与标准

统一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收费标准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完整学年,确保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

禁止额外收费:学校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费用,寒暑假期间不离校的学生不得加收住宿费,休学、参军期间学生不缴纳学费、住宿费。

透明度与监管

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所有民办高校必须公示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巧立名目随意收费,提高收费透明度。

成本监审或调查: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要履行成本监审或严格成本调查程序,确保收费标准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其他规定

分类管理体制: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建立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体制。

公共财政扶持:出台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完善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障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民办高校的收费行为,确保教育公平,维护学生和家庭合法权益,推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议民办高校严格遵守相关政策,确保收费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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