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通常是在每年的开学前收取学费,而不是提前收取。按照正常程序,学费是在学生到校报到时支付,而不是在学期或学年开始之前。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民办高校可能会在没有开学之前就收取学费,这被视为违规行为。此外,根据山西省的相关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按学期收取费用的学校应在开学后收取费用,而按学年收取费用的学校则应在学年结束时开始收取下一学年的费用,不得早于8月。
因此,民办大学收取学费的时间主要遵循教育部门的规定和学校的正常程序,提前收取学费并不符合大多数学校的常规做法。如果遇到提前收取学费的情况,建议学生向相关教育部门咨询以确认其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