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政策如下:
参保范围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筹资及补助标准
2017年大学生参保的费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3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财政补助440元。
参保缴费及享受期
新生在入学体检期间缴纳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转学、休学、退学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以外的费用(急救除外)。
健康体检、计划免疫、预防保健、艰苦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
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普通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普通门诊每年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
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限额,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缴费方式及时间
2017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学生通过网上自主缴费。
其他注意事项
缴费对象包括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3日至11月25日。
这些政策因地区而异,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建议大学生在入学时详细了解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