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三本大学退学费的相关情况如下:
退费规定
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教材费部分可能不能退还,具体计算方式一般为年学费扣除已经学习时间的学费(按月计算)。
退费条件
退费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某些省份要求2024年的大一新生报考的专业学费或住宿费某一项大于2023年的收费标准才会收到退费。
退费比例
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的本学期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特殊情况
如果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造成学生退学的,所收费用(包括代收代管费用)应全额清退。
学生应征入伍(毕业生除外)的,当期所收的学费和住宿费应全额退还。
退费流程
学生在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学校应根据规定退还剩余时间的学费。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供学费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拒绝退费可以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或向所在城市的教委写投诉信。
建议
提前了解:在缴纳学费前,学生应仔细阅读学校的退费政策,了解退费条件、比例及流程。
保留证据: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费收据、退学申请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
及时沟通:如果学校拒绝退费,学生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或教委进行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