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开放政策

读书精选 · 2024-12-26 08:13:03

江苏省政府于2018年2月发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31号),其中明确提出 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放开部分学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的政策。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2018年试点放开

2018年5月,江苏试点放开三江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通理工学院3所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的收费。

逐步放开全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

2021年秋季学期起:放开26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专科院校(其中3所为试点高校和南京传媒学院共4所本科、22所专科)的收费,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2018年试点的3所高校在2021年秋季学期前继续维持现行收费标准。

2022年秋季学期起:放开中外合作办学性质的3所民办本专科院校(包括西交利物浦和昆山杜克两所本科、苏州百年职业学院)。

2023年:计划逐步放开全省53所民办高等学校(含29所民办高校和24所独立学院)的学历教育收费。

规范收费行为和加强监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从严规范民办高校收费行为,并切实加强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有序放开收费,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确保教育质量和收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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