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问题中提到的“专业清”是指高校在安排考生专业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再考虑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直至录取结束。以下是一些实行“专业清”录取规则的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重庆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青海大学
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皖南医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乡医学院
许昌学院
唐山学院
邢台学院
内蒙古民族大学
吉林医药学院
四川轻化工大学
西安文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南昌工程学院
青海师范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河池学院
凯里学院
这些大学中,有些是属于“211工程”的重点建设高校,如中国海洋大学、重庆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它们在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上都有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