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督导专员

洛森百科 · 2024-12-26 08:27:37

民办大学的督导员是指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用,派驻各民办高校,负责监督和指导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引导办学方向,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人员。

督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监督与检查

监督民办高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文件。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和监督各个学院卫生包干区的打扫情况,维护校园文明。

引导与指导

引导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

指导被督导教师,每次听课一定要与讲课教师进行交流。

评价与反馈

对讲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三项考核和教师备课四项督查工作。

实施对讲课教师的考评,作好随堂听课笔记,认真填写听课评审表。

将一周听课的评审表交到督导中心。

沟通与协调

配合领导做一些其他的工作,如组织专业设置及调整的研究论证申报和管理工作。

落实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素质要求

督导员应具备思想道德、知识、能力和心理等方面的素质。

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优化督导环境。

管理与选派

督导专员聘期一般为五年一届,专职的督导专员原则上从已退居二线或者退休、身体健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校校领导中聘任。

督导员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用,派驻各民办高校。

通过这些职责和素质要求,民办大学的督导员旨在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益。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