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办大学的招生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招生对象
持有中国国籍,具备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招生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浙江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遵守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如面试、专业考试等(部分学校)。
遵循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和流程。
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招生。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补招一次。
报名办法
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小学招生均在全市统一报名平台网上报名。
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遵循“三个全部”的要求,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的第一批录取同步进行。
实行“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即选报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考生提前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