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可以给予学生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可以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然而,学校在行使处分权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程序性。对于未成年学生,学校还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说服、教育和协助的方式,避免歧视行为,严禁滥施纪律处罚,直至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此外,学校在给予学生处分时,应事先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解释缘由并征询意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做出处分决策。如果学生或家长对学校所作处分持有异议,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相关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对违反校规的学生给予处分,但在实施处分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学生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