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教师 没有编制。民办高校不属于事业单位,因此其教师不享有事业编制。民办高校教师的聘用和管理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教师的身份是合同制,而非编制。
具体来说,民办大学的教师没有固定的编制人数,其数量和比例根据学校的规模和需求进行调整。此外,民办大学的教师在待遇福利方面也由创办者决定,与公立高校的教师待遇差别较大。尽管没有编制,但民办学校教师仍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
对于希望稳定发展的教师来说,可以考虑在民办大学工作一段时间后,考取公办学校的编制,从而实现职业发展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