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办大学退学费的情况可以总结如下:
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
学生因自身主观原因或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生触犯国家法律:
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
学生因故休学:
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休学结束后复学的,按随班就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政府政策:
政府通过购买民办学校的学位,以控制民办教育在校生的总数,确保不超过5%的法定限制。相关政策可能会影响民办学校的退费政策。
具体退费流程: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学校需要当场开具学费收据,学生可以根据学费收据向学校申请退费。如果学校拒绝退费,学生可以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或向所在城市的教委写投诉信。
综上所述,江苏民办大学在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剩余学费,但具体退费政策需参照学校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建议学生在退学前仔细阅读学校的退费规定,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