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民办大学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阶段奖补资金
允许民办高校分期建设,在每期拍地不低于500亩、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45的基础上,按土地相应的建设和招生进度给予奖补。
建设阶段奖补资金不少于人民币9万元/亩,分阶段实施。
每期拍得用地起36个月内,获得招生指标奖励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每期土地建设完成后,在校生达到满员(按生均占地面积60平方米计算),每期奖补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办学荣誉奖补
民办高校在办学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或者在国际办学上取得成就的,根据相关政策措施给予奖补。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对达标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按本科学生人数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所需资金市级全额承担,重点支持其教学、科研和实训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校正常运转等。每年预计增支1.96亿元。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以保障学校的基本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例如,在一些城市,政府将义务教育的招生指标中的一部分留给了民办学校,同时向学校提供一定的购买服务经费。
补助和奖励
政府会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以支持学校的发展。例如,政府会对优秀的民办学校进行奖励,鼓励学校创新发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贷款支持
政府可以向民办学校提供低息贷款,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设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用地政策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用地政策,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学校则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用地政策。
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
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其他形式的支出
例如,山东省通过“民办本科高校特色名校建设工程”、“山东省民办本科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等给予了民办高校一定的资金支持。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民办大学的发展,包括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优秀学校和个人、提供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等,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