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专业评估是在 2016年4月启动的。这次评估是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以第三方方式组织实施的。评估的对象是部分设置时间较早、社会关注度较高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包括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音乐)。全国符合条件的293个单位的65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全部参评。
评估结果通过精准计算,按“分档”呈现,具体方法是按“专业学位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前75%的参评单位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7%为A,7%~15%为A-,15%~25%为B+,25%~35%为B,35%~45%为B-,45%~55%为C+,55%~65%为C,65%~75%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