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职称一般分为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
助教
助教是大学教师职称的最低等级,是高等学校教员老师中职称低于讲师的一种初级职称。
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授课,或不能教授全部一门学科的课程,应跟随讲师或教授批改作业,辅助其教学。
讲师
讲师是高等学校中职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师。
讲师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副教授
副教授原则上不仅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可以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
副教授需要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教授
教授是大学里的主体,承担大学里主导性的工作。
教授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职称评审条件
教学方面
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科研方面
包括科研项目的参与、科研成果的发表等。
社会服务方面
包括学术交流、学术组织参与等。
评审流程
提交申请
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交职称评定申请。
材料审核
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
外部评审
申请人的材料会提交给外部专家或学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学校内部评审
在外部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内部的教育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或类似的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材料准备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
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等。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项等。
学术论文: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
评审注意事项
教学评价
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大学教师职称的体系、申报条件和评审流程,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