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后勤副院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学院规定。
领导后勤系统职工,全面完成后勤各项工作任务。
制定和实施后勤工作计划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与目标,组织制订与实施后勤系统的工作计划与目标。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审批和管理经费开支
审批后勤系统的经费开支。
布置协调后勤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负责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动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院发展。
校园基本建设和物业管理
负责学院的基本建设、物业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与环境建设及医疗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
努力改善全院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条件。
加强后勤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提高后勤系统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关心职工生活,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学生食堂和校园管理
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降低本钱,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文明就餐意识。
校园规划和基本建设工作
参与校园规划及学院基本建设工作。
汇报和协调工作
定期向党委和院长汇报工作。
做好党委、院长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这些职责涵盖了后勤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后勤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为学院的教学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