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以下几个去向:
就业单位
如果毕业生找到工作,档案可能会被送往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保管。
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暂未就业或选择继续深造的毕业生,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单位的,档案可能会被退回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档案室
毕业后如果还未找到工作单位,档案可暂时由学校保管,通常是两年以内。
学校保管的档案主要是为了提供缓冲时间,以便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
省档案局
如果学校保管期限结束后,毕业生仍未找到工作单位,档案可能会被转至省档案局保管。
暂缓就业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学校会继续保管档案直至找到工作单位或超过暂缓期限。
请注意,档案转出时应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档案对于将来的工作、升学、职称评定等都至关重要,因此务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正确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