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扶持
经常性财政拨款:确保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日常运营和发展的基本资金需求得到满足,按照学生人数和一定标准提供生均经费补助,用于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专项经费补助:针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特殊需求和发展重点,如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提供专项经费补助。
科研项目资助:设立各类科研项目,鼓励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参与申报,争取科研经费支持,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成果奖励: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给予相应的科研成果奖励,激励创新。
校园改造和维修资金:针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校园改造和维修需求,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校园环境的改善和设施的完好。
校园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校园安全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师生安全。
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土地和建设项目扶持
土地供应优惠: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土地划拨等方式给予优惠。
建设项目奖补:允许民办高校分期建设,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按土地相应的建设和招生进度给予奖补,包括建设阶段奖补资金、招生指标奖励和在校生达到满员后的奖补资金。
其他扶持措施
设立专项资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购买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助学贷款:政府可以提供助学贷款支持,帮助民办学校学生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设立奖助学金,支持民办高校的学生和教师。
国有资产租赁和转让:政府可以出租或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用于民办学校的建设和运营。
监管和政策引导
加强监管: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管和评估,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
政策引导:引导民办学校错位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
这些扶持措施旨在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科研创新和校园安全等方面,推动民办高校的发展,满足社会对多样化高等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