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收入归属主要取决于学校的性质和举办方式: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于纯捐资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财产归属权缺位,但支配权归学校法人所有。
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于投资举办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其财产只归投资举办者个人或企业所有,投资者有权获得学校财产经营的全部利润或盈余。
混合举办的准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于混合举办的准营利性民办学校,其财产归属权归出资方混合所有,举办者可以根据合同适度分配学校剩余财产。
建议
举办者:如果民办学校是营利性的,举办者可以获得学校财产经营的全部利润或盈余。
学校法人: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虽然财产归属权缺位,但学校法人拥有财产的支配权。
投资者:在营利性民办学校中,投资者是财产的所有者,享有财产的收益权。
这些规定确保了不同类型民办学校的运营和收益分配的合法性及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