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的校徽是由 鲁迅先生设计的。1917年8月,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邀请鲁迅设计校徽,以体现北京大学的精神。鲁迅先生欣然接受了这一任务,并以他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艺术才华,为北大设计出了一枚经典之作。这一设计不仅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创新运用,也反映了北大作为高等学府的历史使命和文化底蕴。
校徽以“北大”两个篆字为设计核心,形成圆形图案。其中,“北”为背对背的两个侧立人像,“大”为一个正面人像。这一设计既创新又富含深意,并于1917年8月7日提交给蔡元培后,被北京大学正式采用。
鲁迅的设计过程充满了探索与挑战,他最初考虑了多种方案,从繁复的图案到简约的线条,每一个细节都力求精准。最终,他决定采用一枚简洁而富有深意的图案:两颗交叉的星星下方,是一个圆形的“北大”二字。这一设计,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又不失现代感,仿佛是对“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北大精神的最好注解。
北京大学校徽的设计不仅是一个视觉上的享受,更是对北大精神的深刻诠释。它以简洁的线条和深邃的寓意,展现了北京大学的历史使命和文化底蕴,也成为了北京大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