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评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举办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需要具备法人资格,并且举办者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教育资质
民办学校需要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并具备教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通常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教师条件
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如大学本科毕业并见习期满可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
教师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教师需要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数,并且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教师应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如获得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或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等。
教师在科研方面也需有一定的能力和业绩,如在CN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教研或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获得专利授权等。
师德师风
教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
其他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一般需要有五年班主任经历,本科生评一级教师需要三年班主任经历。
有些地区对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有到薄弱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的要求。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民办大学评选的基本框架,确保民办大学在教育质量、师资力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