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专业评估

图灵教育 · 2024-12-26 09:24:15

新办专业评估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旨在确保新办专业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以下是一些关于新办专业评估的关键信息:

评估原则

指导性:评估方案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高校本科教学要求,反映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走势与发展方向。

建设性:通过评估促进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新办专业的现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理顺关系,加强建设。

科学性:评估指标体系和程序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高教规律设计,体现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的结合。

可行性:评估指标体系和程序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评估范围

适用于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所有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

评估指标体系

由六项一级指标和十八项二级指标组成,其中重点二级指标九项。每项二级指标均给出标准和分值,同时提供评估方法和基本材料要求。

评估方式

采用自评与现场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评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听汇报、看资料、考察实验室、与学生座谈等活动。

材料准备

专业建设小组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相关评价标准自查建设情况,撰写自评报告并收集相关资料。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情况概述、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业办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与教学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措施等。

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认真做好评估材料的撰写、填报、评审等工作。学院院长为新专业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

相关部门如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学科建设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应积极配合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专业,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仍未达到“合格”的专业,将暂停招生。

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估文件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评估材料应整理分类归档,做好现场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过这些步骤和措施,新办专业评估旨在促进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新办专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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