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办大学转学要求如下:
患病或特殊困难 :学生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可以申请转学。分数要求
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学习要求:
学生申请转学需适应拟转入学校的学习要求,若因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也可申请转学。
其他条件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得转学。
由低学历层次转向高学历层次的学生不得转学。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等成绩录取入学的学生(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不得转学。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学生不得转学。
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学生不得转学。
跨学科门类的学生不得转学。
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得转学。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得转学。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学生转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保障教育质量和学术秩序。在申请转学时,学生需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学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