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办大学的退费价格主要依据《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具体退费标准如下:
按学期收费的学校
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的学校
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每学年收费标准÷10×(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退还相关费用,并将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学生。
特殊情况
学生因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因办学单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学年收费。
建议
学生在选择民办大学时,应仔细阅读学校的退费政策,以便在需要退费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退款金额。同时,学生在退学时应尽快与学校联系,确保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费手续,避免因错过退费时间而产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