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办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方式
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分志愿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
语种要求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
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录取顺序
分数清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
新高考录取政策: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加分或降分
认可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体检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往届生录取
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录取通知书
经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艺术类专业
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不限制单科成绩。
预留计划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区、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数的1%。
顺序志愿投档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平行志愿投档
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专业安排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对所报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兼顾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考生的特殊情况。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相关说明,确保符合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