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校委会:
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是学校的最高领导机构。
校长:
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和行政管理,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学校事务,包括文件管理、会务安排、文秘工作、宣传、信访、保密、文书档案等。
教务处:
负责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课程编排、教师调配、教学管理、考试组织、教学评估等。
学生处(科):
负责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奖助学金评定、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等。
后勤处(科):
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餐饮服务等。
财务处(科):
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
就业安置处(科):
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包括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课程、校友联络等。
党委部门:
负责学校的政治工作,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决策,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等。
行政部门:
负责全校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资产管理、校园安全、校园绿化、卫生防疫等。
德育处:
全面负责学校德育管理工作,包括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教职工师德建设、学生成长记录管理、年级管理、生活教师培训和管理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民办大学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不同学校可能会根据自身规模和需要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