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推广的新政策主要包括 税收优惠政策和 融资工具创新试点两个方面: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民办学校、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投资兴办的高等教育,给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
政府将科学测算出资者的投入额度,评估学费收入、办学结余及办学质量,确定合理的回报比例及数额。
举办者的合理回报最低额度应与利息率保持一致或适当高于利息率,政府将对用于学校发展的部分减免税额。
对于投资和捐赠的团体,政府将加强引导和鼓励,提供优惠政策。
适时推行融资工具创新试点工作
政府将取消对民办高校土地、资产抵押贷款等融资渠道的限制。
教育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民办高校在债务融资方面的政策倾斜,支持其通过信托、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金融手段进行融资。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鼓励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明确产权关系,推行民办高校优先股权融资试点。
国家将鼓励金融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民办高校密切信贷关系,通过担保抵押、财政贴息,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为民办高校提供信贷支持。
这些政策的推行旨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拓宽民办高校的融资渠道,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