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作为营利性教育机构,其收费项目必须遵守《四川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成都市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经营指南》,以下是关于民办大学收费的几点重要信息:
禁止与入学关联的收费:
民办大学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合法票据使用:
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按学期或学年收费,并使用法定票据。
伙食费:
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必须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并定期公布。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学期自愿缴纳,与学费和住宿费分开收取,据实结算,并定期公布。这些费用不得营利,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退费制度:
学校应依法依规建立退费制度,并在入学协议中载明核心条款。
监管和执行: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费用,不得有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同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退费制度,并在入学协议中明确相关条款,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