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是由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合办的单位。这些学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具体来说,民办大学的办学主体可以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多种类型,它们共同承担学校的运营和管理责任。
民办大学的合作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可能涉及公办本科大学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合作,或者纯粹的民办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无论哪种形式,民办大学都不享受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持,其运营和管理主要依赖于举办方的投入和自筹资金。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是由多种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举办的,它们不依赖于国家财政性经费,而是通过自筹资金来运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