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民办大学的退费比例,有以下信息可以参考:
按学期收费的全日制学校
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的全日制学校
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五条的规定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将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学生。
民办学校参加短期、业余培训的学生
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学费及已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这些规定适用于广东省的民办大学,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在退费前咨询具体学校的退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