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大学的教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一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学历要求
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对于45周岁以下申报教授资格者,除了体育、艺术学科外,均须具有博士学位。
工作经验与成果
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科研与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被SCI、EI、ISTP或者A&HCI、CSSCI收录的论文,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五篇(文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有一部以上学术专著(第一作者)。
教学与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
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的能力。
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
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
遵守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其他特定条件
对于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授课工作和教学任务,并且满足学校制定的国际化要求,如至少一年的国外经历。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构成了成为大学教授的基本框架。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附加要求,建议在申报教授职称时,仔细阅读所在高校的详细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