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办大学的退学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退费比例及时限
学校开学前或学生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
学校开学1个月内,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业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学校扣除学生所缴纳学费的10-2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学校开学1个月后出现上述情况,由学校视情况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协商处理。
一般情况下,学生提出退学退费,在学校开学7天以内,学校扣除学生所缴纳本学期学费的1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杂费;学校开学8-15天以内,学校扣除学生所缴纳本学期学费的30%及报名费退还其余;学校开学16-30天以内,学校扣除学生所缴纳本学期学费的5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校开学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
退学条件
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
学生自动退学需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家长意见,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
退学程序
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退学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相关条件,同意学生退学。
学校发出退学通知,并通知相关部门注销学生档案。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退还学校相关物品,并缴纳清楚相关费用。
退费范围
退费政策只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没有政策支持。
必须以退学批准之日起计算退费额度。
建议
学生在考虑退学时应详细了解学校的具体退费政策和程序,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退学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