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不可以通过塞钱的方式进入。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8条的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或挪用办学经费。此外,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也不得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
虽然有些民办大学可能提供非统招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教育,并且存在一些非正式的招生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花钱进入这些学校。这些学校通常被称为“野鸡大学”,其毕业证书的含金量较低,不被国家承认。
综上所述,花钱进入民办大学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这种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也可能不被社会广泛认可。建议通过正规的高考或相关考试途径进入民办大学,以确保学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