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大学开设法学专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国家法治建设需要:
尽管法学专业存在开设滥了的嫌疑,但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法治建设正处于初级阶段,多培养一些法科生有助于普法教育和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专业开设成本低:
法学专业相较于其他理工科专业,在实验室、仪器材料、实习基地等方面的投入较少,成本低,易于开设。
社会需求大:
法学专业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包括政府管理、法律诉讼、商业活动等,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
学科门类要求:
教育部规定大学必须具备5个以上学科门类,很多学校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而选择开设法学专业。此外,法学专业的教师培养周期相对较短,投入较少。
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每所大学设立法学专业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弘扬法治思想和法律精神,满足学生对法学专业就业需求的需要。
综上所述,三本大学开设法学专业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同时具有成本低、易于开设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