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档案的存放地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就业单位:
如果毕业生被机关单位录用,毕业后人事档案应先存放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后,再存放在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
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可以将个人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进行报到。
学校保管:
对于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档案可以留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直到一定的年限后打回户籍所在地。
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如果毕业生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可以留在学校,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
人事代理服务机构:
自主创业或自由职业的毕业生可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管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放地点,并确保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档案的转移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