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副校长的任职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经验
有10年以上高等院校管理工作经验。
5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个人素质与能力
拥有较高的个人素养,教育相关资源。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其他要求
可以全职开展工作。
年龄在70岁以下。
聘任时不得兼任其他全职工作。
实行与决策机构负责人直系亲属回避制。
其他附加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校正常工作。
建议民办大学在选拔副校长时,应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个人素质及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