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补助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助标准和政策:
新城区
资助条件:
新城区户籍
新城区残疾人证且通过网上认证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包含保送)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包含保研)入学的应届全日制残疾大学生
资助标准:
专科生每学年资助1500元
本科生、研究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
申报时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时间申报
申报材料: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残疾人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准考证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本人账户)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申报地点:残疾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申报流程:
残疾大学生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对核查核实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生填写“残疾人大学生申请登记表”并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
江苏省
补助对象:
江苏省生源,持有江苏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江苏省外各高校(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认证的境外院校)以及江苏省内部属高校(名单附后)注册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补助标准: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助,本专科每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省定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补助办法:
残疾大学生学费补助工作按学年进行,采用先交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应在学校按规定先行缴纳学费,每学年第二学期再回原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办理学费补助手续
洛阳市
补助对象和条件:
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和初中)、高中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人学生以及当年考入国内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当年专升本及研究生)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补助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含小学和初中)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
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特教学校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大学教育补助:残疾大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0元,其他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5000元
深圳市
补助对象:
深圳市户籍且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或深圳市各区(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残疾人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的在校就读的大专、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补助标准:
残疾人大学生学杂费补助,具体金额未详细列出,但提到有其他补助措施
北京市石景山区
服务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学生
补助标准:
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具体金额未详细列出,但提到有补贴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残疾人大学生减轻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残疾人大学生及其家庭详细了解并咨询当地残联或教育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补助信息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