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办大学通常被称为“学院”,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教育部对大学命名的规范化政策所规定的。根据政策规定,一个教育机构要想被称为“大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至少具备一个完整的一级学科;
2. 研究生招生比例至少占在校生的5%;
3. 至少有三届或以上研究生毕业生。
如果民办大学未能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或多个,它们通常只能被称为“学院”。此外,社会观念中“学院”一词可能给人感觉层次较低,而“大学”则给人感觉层次较高。然而,这种观念并不总是准确的,因为许多公立大学也称为“学院”,例如加州理工学院,它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甚至比中国顶尖的大学还要强。
需要注意的是,南昌职业大学是一个例外,它被称为民办大学,这表明并不是所有民办教育机构都不能命名为“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