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办学校 不是民办大学。合办学校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依法合作举办的教育教学活动,其性质既不是简单的公办,也不是纯粹的民办,而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办学形式。
具体来说,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合作设立机构:
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外国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合作举办项目:
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直接在某个大学的某一学科或某个专业直接开展合作。
无论是合作设立机构还是合作举办项目,其性质都依附于中方教育机构的性质。如果中方是公办大学,则合作项目可能会被视为公办性质;反之,如果中方是民办大学,则可能会被视为民办性质。
此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由国内重点院校和国外公立院校联合举办的,受教育部认可,并且是正规的公办教育方式。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合办学校不是民办大学,而是具有独特性质和地位的教育办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