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受理
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每月1-10日为街道办受理申请时间。
审核
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审核合格的报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审批
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情况需由区级民政部门认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批。
轮候
审批通过的家庭,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资格审批通过后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发放租赁补贴。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参加保障房分配报名。
配租
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实物配租时均可报名填写《实物配租意向表》参与当批次的实物配租。低保、低收入家庭按照先打分排队后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
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
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
有固定的收入证明和工作单位。
所需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大学毕业证书。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建议:
申请前,先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注意申请的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