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教师 不属于事业编制。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依据:
事业编制定义: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而产生的单位,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而民办大学是由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因此民办学校不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由于民办大学不是事业单位,其教师自然也不符合事业编制的条件。
民办大学教师现状:
民办大学教师通常与民办大学签订工作劳动合同,待遇福利由创办者决定,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在编制上存在明显差异。虽然有些民办高校为教师提供事业编制,但这通常是特例,并不普遍。
编制转换:
如果民办大学教师希望转为国家正式编制的教师,必须从民办高校辞职,参加公办学校的招考,正式录用后会经过调动手续成为国家事业编制教师。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教师不属于事业编制,其聘用和待遇与公办学校的教师有显著不同。如果希望获得事业编制,需要通过国家组织的相关考试和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