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允许学生转专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入学后一年申请换专业
学生可以在大一或大二时提出申请换专业。
需要补交某些重要基础课程,除非成绩优秀,否则一般不会批准。
辅修专业
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本专业,同时辅修自己希望转换的专业。
研究生阶段换专业
学生可以在读研究生时再换专业。
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条件:
无不及格科目,必修课平均分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前30%。
参加申请专业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
特定专业可能有额外的高考成绩要求,例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高考数学成绩需达到120分等。
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3天。
审核合格的学生需参加转入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成绩核算与录取,总成绩由必修课考试平均分和面试成绩组成。
录取后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笔试成绩如实记入学业成绩。
退役复学转专业:
学生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回校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
特殊情况转专业:
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特殊困难等,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或政府部门证明,可申请转专业。
注意事项:
学生最多可进行两次转专业申请,第一次通过后不得进行第二次申请。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一次最多不超过20人。
转专业成功的比例和难度因专业而异,建议咨询学校招生处或在校学生获取详细信息。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规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长春师范大学的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