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中,学院的书记和院长是学院的领导层,他们分别负责学院的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以下是他们的主要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
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起草党委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负责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育管理和工会工作。
学院院长(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负责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博士后管理、财务和统战工作。
分管学院的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进行工作,通常分管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等。
副院长(副院长)
协助院长进行工作,可能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外事工作、实验室和资料室管理以及财务等。
其他职责
纪委书记通常负责学院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术院长或名誉院长可能参与学院的学术事务,但不一定参与日常管理。
示例
以某大学学院为例,党委书记和院长可能分别如下:
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等。
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等。
注意事项
党委书记和院长通常都是正处级或副处级干部,具体级别取决于所属学校的级别和规模。
党委书记和院长在职责上有所区分,但往往在实际工作中会有交叉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