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上大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
现役军人或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在退伍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学费减免和助学金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并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退役士兵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约3300元。
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
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其他教育支持
退役军人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
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政策旨在保障退役军人的教育权利,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