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二本转学条件如下:
学习成绩要求
大二学生获得学分数应达到学生所在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毕业总学分数要求的40%(五年制按毕业总要求学分的32%),学生排名在所在专业排名前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对于大一学生,如果按类招生,则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如果按专业招生,则可以申请所有专业。大一学生获得学分数不少于学生所在专业一年级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80%,成绩排名在所在类内或专业排名的50%,同时达到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
特殊困难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原专业学院认定学习上确有特殊困难者,可申请转入限定专业。
其他要求
休学状态和应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如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
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且仍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由其他高校转入的插班生仅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的其他专业。
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咨询相关院系的专业考核选拔规则、以及对于申请者已修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年的转专业申请。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并保证学生的学术发展和学习需求得到满足。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所在学院或专业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