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管理主要归 教育局或教育厅负责,具体管理层次和职责如下:
教育局管理
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级教育,职责包括教育督导、评估验收、指导职业教育、学校管理等。
民办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归当地教育局管理,负责审批、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厅管理
省管民办高校由省教育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包括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信息发布、年度检查、表彰奖励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
民办高校也可能受属地教育局的双重管理,特别是在涉及具体运营和日常事务时。
建议
明确管辖层级:了解民办高校的具体管辖层级(如省教育厅或属地教育局),以便更准确地寻求帮助和支持。
沟通渠道: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教育局或教育厅的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投诉。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管理主要归教育局或教育厅负责,具体管理方式和职责有所侧重,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